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山东省民政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78号。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福利彩票销售活动,提出福利彩票游戏规则和销售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全省即开型彩票的尾票和废票。
(二)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是山东省民政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4-1号。主要职责是:开展民政相关服务、地名文化研究和宣传工作;参与相关民政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等研究论证;开展民政相关业务项目评估等工作;承办民政刊物、资料等编辑工作;承担民政档案管理和机关综合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山东省民政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4-1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协调跨省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救助、接送,转介跨市流浪未成年人监护、安置帮扶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调查统计、研究分析和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承担省级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的接听转办工作,负责涉外收养涉及的材料初审、档案管理、寻根回访、接洽面谈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3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mz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6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见岗位汇总表,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压缩包采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地名文化研究和宣传—张三”。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2)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收到电子邮件反馈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能够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0531-88155907
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0531-51781605
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0531-51781538
监督电话:0531-51781282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5日
原文标题: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gwy.org/html/gdzk/shandong/202306/67_59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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