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需要,加强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扬州市总工会根据基层工会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4名:宝应县12名、广陵区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广陵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宝应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其中报考宝应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03-10岗)需具有宝应县户籍;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备相关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2)有基层工会工作经历;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市及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功能区工会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附件2条件简介表中对应邮箱。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7月16日下午16:00。
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16: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设合格线。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派遣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当地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统筹考虑确定,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监督电话:0514-87329411
附件1:扬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附件2:2023年扬州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2023年扬州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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