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长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1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长宁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3名。
1.文职辅警3名。男女不限。文职辅警负责协助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等工作。
2.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在长宁县长期居住;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6日以后,2005年7月5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通信专业优先;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报考条件:男性身高需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需1.55米及以上。
6.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宜宾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9.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过吸毒、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1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二)报名地点。长宁县公安局413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231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长宁县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用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公安基础知识+时政)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公共基础知识+时政)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行政能力测试)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辅警法律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时政)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辅警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政)
【课程推荐】2023公安招警系统精讲班(辅警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时政)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综合能力测试。
写作能力测试。
(二)面试。
写作能力测试合格,经“竹海卫士在线” 微信公众号公布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2,招聘名额由县公安局视情况统一调剂。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的公布,需关注“竹海卫士在线”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写作能力测试分数更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六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中关于身高、视力等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 “竹海卫士在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及部门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需关注“竹海卫士在线”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写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均会在“竹海卫士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4622582
监督电话:0831-4620835
八、本公告由长宁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长宁县公安局
2023年7月6日
原文标题:长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Cxngjnl_wp4MKkLGO4jOw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