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招聘讲解员1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福州市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处),系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因林祥谦烈士陵园内二七烈士纪念馆讲解工作需要,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福州市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处)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讲解员
(1)承担二七烈士纪念馆的讲解工作;
(2)负责讲解词、宣传材料的撰写、编辑;
(3)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讲解比赛,与学校、社区、部队等积极进行联络;
(4)完成单位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女性身高1.62米(含)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导游、历史、新闻及相关专业毕业,有讲解、文字撰写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一定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及家属;
三、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薪约27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为30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等。
四、工作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宏北路227号林祥谦烈士陵园内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近期(6个月内)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电子版)及其它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2115742118@qq.com,咨询电话:0591-83795037。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和后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核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即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及面试: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认证材料、学位证书及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通过面试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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