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岗位
凤凰乡交通协管员1名(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辖区户口优先。
(二)岗位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18-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C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无酗酒及其他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凤凰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凤凰乡岗位招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地点:凤凰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由凤凰乡人民政府决定进行相应的面试、技能考核。根据各项考核考评成绩决定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凤凰乡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其作为被考察人的资格。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5天,试用人员与凤凰乡人民政府签订试用合同。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参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从试用期开始,工资按乡聘用人员工资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凤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凤凰街上
联系电话:0778—6108222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凤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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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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