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招聘4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12名;
(二)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4名;
(三)云南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
(四)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公开招聘人员2名;
(五)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
(六)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
(七)云南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公开招聘人员2名;
(八)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4名;
(九)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2名;
(十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2名;
(十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2名;
(十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怒江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十八)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1名。
以上18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17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thjt.yn.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thjt.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25日9:00至2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各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将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各单位邮箱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133695264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sjczxdb@163.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530361870@qq.com;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64423105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599216171@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spgzx@sthjt.yn.gov.cn;
云南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10431593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18987123309@189.cn;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793706500@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52965259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1034448531@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站:2675165180@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91755382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36533041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30112835@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4366222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怒江州生态环境监测站:1783420885@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lchjjcz@sohu.com。
各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7月20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27日10:30登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thjt.yn.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23日前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岗位未被裁减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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