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名
为全面提升我县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坚决守好福建“南大门”,维护诏安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诏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及时补充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警力缺口。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诏安县公开招聘男辅警37名(根据县公安局各单位需求具体安排岗位),女辅警3名(霞葛派出所一站式服务大厅2名;四都交警中队违章处理窗口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诏安县户籍人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2005年7月1日出生);
(四)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高中学历人员要求入职4年内获得大专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六)男性要求身高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cm以上;
(七)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3.退役军人;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6.国家认证技术职称;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四)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诏安县公安局机关警种大队接警区(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报名咨询电话:0596-3318218
联系人:林女士 15060516052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本人至现场报名(也可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委托他人带至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退役军人、驾驶证、警犬证等个人技能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常识以及对社会综治和公安巡防工作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分年龄组进行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由诏安县公安局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诏安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
诏安县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应聘者个人填写的《诏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见附件2)由诏安县公安局统一交由相关县级公安机关核签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十、公示
招聘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50000元(含五险一金和服装费)。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金盾保安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予缴交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十二、其他事项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诏安县公安局解释为准。
附件1: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附件2:诏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
诏安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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