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淮滨县幼儿教师招聘180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了解决我县幼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人社〔2017〕85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8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120人,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各20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公告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淮滨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信阳市户籍(含父母、配偶为信阳市户籍)或信阳籍生源;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淮滨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hbzpzx.zgrccp.com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2023年7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2023年7月22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人员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2023年7月22日24: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微信或支付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淮滨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 — 2023年7月29日8:3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5517552702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7.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2:1的,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报名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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