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到我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交通运输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在局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见《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2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路交汇处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12楼B区1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3330918)
3.所需资料:
(1)《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7)委托他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个人委托书(附件5)。
4.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报考人员造成的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