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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287名公告(教师岗100名)

2023-07-20 17:24:26
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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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287名公告(教师岗100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7名,其中:市直17名、会宁县92名、靖远县98名、景泰县33名、白银区22名、平川区2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5.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含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不限户籍和生源,各县区事业单位和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高校毕业生、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市(县、区)项目人员、退役军人专项等四类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的应往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市(县、区)项目人员: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市(县、区)项目人员”的岗位,只面向白银市服务期满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和项目服务类别等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岗位列表》中所要求的条件报考;

(3)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项招聘岗位,市直专项招聘岗位各县区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退役军人专项:为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本次招聘单列1个小学教师岗位(会宁县红军小学道德与法治),专项招聘退役后安置在白银市自主就业且符合教师入职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具体报考条件见《岗位列表》,相关事宜由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要求

1.《岗位列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

2.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在住培合格证书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的情况下,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鼓励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基层项目人员积极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享受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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