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体能、面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其中勤务类辅警14名(男)、文职类辅警2名(女)。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入职条件
1.具有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户籍3年以上(2020年7月19日之前至今的壤塘县户籍;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以公告时间为准(1993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4. 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体貌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疾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入职条件
同等条件下以下几类人员优先入职:
1.烈士、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
2.中共党员;
3.退役士兵;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禁止入职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及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近三年内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涉嫌违法犯罪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壤塘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及方式
实行应聘者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征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证明。
(三)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政治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问题,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顺序进行考核。笔试和体能测试2项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环节出现缺额,按笔试和体能测试2项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主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执行,测试项目有:1000米中长跑,体测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组织总成绩排名前16名的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
政治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组织为期15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县公安局签订临时用工聘用合同,聘用根据个人表现和相关规定实行1年1聘。按照省州警务辅助人员改革规定,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岗位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因公出差,参照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三)警务辅助人员住宿自理,可到单位食堂就餐,就餐费按民警标准执行 。
咨询电话:0837-2376309
壤塘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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