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裕安区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6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1.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考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或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入我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区内选调范围为各乡镇、街道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卫生系统岗位选调范围不面向区内。
4.各岗位选调范围详见《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选调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区内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务期满3年,时间从事业单位录用之日起计算到2023年8月1日)。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裕安区政府网查询。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裕安区人社局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4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大小为20-100kb);
③符合所报名岗位身份编制考核等限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④《2023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2023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编办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须于8月7日下午2:30-5:3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填写,不用再重新报县区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8月14日—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人社局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笔试时间为8月19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可在8月28日以后登录裕安区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人社局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面试时间为9月9日,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5.实际面试人员数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6.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查看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期间,选调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4.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时间从录用之日起算。
本《公告》由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7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rar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uan.gov.cn/zwzx/gsgg/2515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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