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山阴县招聘到村大学生和事业单位120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毕业生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享受过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人员不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类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⑦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⑧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⑨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阴县2023年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2名,教师41名、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5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以《山阴县2023年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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