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面向县内选调教师45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设置鲁甸县第二中学、鲁甸县文屏镇中学高中教师岗位7个,鲁甸县第一小学、鲁甸县第二小学、鲁甸县第三小学、鲁甸县第四小学小学教师岗位34个,鲁甸县第一幼儿园、鲁甸县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4个,合计45个。具体科目如下:
(一)高中教师7个:语文1个,政治2个,地理2个,历史1个,体育1个。
(二)小学教师34个:语文16个,数学15个,美术1个,音乐1个,体育1个。
(三)幼儿教师4个。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县内B、C、D片区在职在编教师及工资手续仍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选调报考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业绩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初中且2020年以来至少有1年教师综合评价位于本片区前六名(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小学且2020年以来至少有1年及以上教师综合评价位于本片区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来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为优秀)。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在幼儿园且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为优秀。
(4)工资手续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可不受第(1)(2)款的条件限制。
4.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幼教相关专业,其余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6.工作时间要求
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工资手续仍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不受此限制。
7.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调规定的。
四、报名及笔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2020年以来的学科综合评价证明(非考试科目教师须近5年的考核情况);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岗位报名,不得跨学段跨科目重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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