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聘用;
(5)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400元(含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四项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js2007@163.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5楼);
(四)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报名者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咨询电话:0771-35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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