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4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隶属于贵州省财政厅。学院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是一所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财经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贵州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与贵州省财政学校、贵州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管理。学院位于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占地面积556亩,现有教职工260余人,在校学生7000余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结合学院岗位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4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仅限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七)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一)工资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参照学院教职工标准享受工作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zcjzyxyzzrs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科研助理岗01+张某某。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过大会导致系统拒收。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发送所有应聘材料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为避免数据传输延迟,请应聘人员尽早投递,逾期投递或材料不全者我院不予受理,视为报名失败。
(3)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由贵州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与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背景、专业基础、思维能力以及岗位适应情况等。
4.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6.面试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截止考察环节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类社会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说明
(一)我院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被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单位贵州兴黔人才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四)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院可提出辞退意见,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劳务派遣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部门或学院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的。
(五)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招聘咨询电话:0851-86808056
七、本方案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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