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竹山县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及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12名
竹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及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7-24 10:42竹山县融媒体中心编辑:张荣菊
为缓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县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紧缺矛盾,推进张振武小学-明清小学融合型教联体建设,经研究,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11名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面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选聘1名在编在岗教师到县教育技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城区学校教师
(1)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线教学工作满五年(其中新机制教师工作满三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选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在2021、2022、2023三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三等奖;选聘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学科的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在近六年(2018、2019、2020、2021、2022、2023、)小学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三等奖。教学成绩以县教研室核算数据为准。
2.县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1)在我县学校实际工作满五年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为信息技术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2021、2022、2023年度受过党政纪处分、当前正接受立案调查及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2021、2022、2023年度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2022-2023学年度一学期内连续请病事假(法定假除外)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13楼2号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
(1)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选聘学段学科与获奖学段学科一致。报名者填写《竹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核表》(附件1),审核表由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审核,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审核证明》(附件4)到县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
(2)选聘县教育技术中心岗位,报名者填写《县教育技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情况审核证明》(附件4)在规定时间到县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
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选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的教师选聘,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聘办法
(1)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按《竹山县公开选聘学科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现场打分,根据拟选聘人数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以教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2)县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在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选聘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拟聘用前须本人承诺放弃新机制岗位方可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选聘人员编制人事关系调整到位后执行新单位的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
附件:
竹山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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