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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运城临猗事业单位招聘91名公告(教师岗30名)

2023-07-26 16:53:55
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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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资格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所有岗位如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专业要求: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5.资格证要求: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报考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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