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新乡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70名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教师回乡任教的通知》(新教〔2021〕86号)和《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教体系统编制情况、教师需求情况和2023年教师招聘情况,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辉县市委、市政府批准,开展2023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3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教师暂定70名,根据报名人数、学科学段需求情况适当调整,择优录用。均为全供事业费开支。
二、实施对象
回乡任教的教师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一线任课教师(高职中、初中、小学学段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师本人为辉县市常住户籍;
(二)教师配偶、教师父母为辉县市常住户籍;
(三)教师配偶为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 师及以上称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以命名的省级有关单位文件为准)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原入编渠道为公开招聘,工作表现优秀,试用期已满并考核合格;
(三)必须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四)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五)必须符合工作调动的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近三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正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人员;
6.申请调往辉县市教体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7.其他根据有关规定不宜调动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选调前由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hxsrlzy.com)及相关地点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 至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一楼窗口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向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3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准更改专业岗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3.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2张。
5.符合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配偶为辉县市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父母为辉县市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配偶为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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