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公告(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绿园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5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三)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四)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相关软件。
(六)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聘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每年随社保基数变化进行调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按约定工资80%支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
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即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相关法规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8月1日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431-86762042。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纪检监督电话:0431-87605021(中共长春市绿园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人社部门电话:0431-86762010(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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