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0〕68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明确为“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
6.近三年内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公告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发布,同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转载。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原则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165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10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末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2023年10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暂定于2023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与面试成绩(百分制)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个别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否则该考生自然淘汰,该岗位自然取消。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体检医院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甘肃省税务局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发布,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如对首次体检结果有疑问,考生可要求复检。复检要求应在考生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及之后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二)考生要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等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
0931-8733409(甘肃省税务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931-8814909(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1日
原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3/7/21/art_130_358510.html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