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选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使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编制空岗补缺的原则;
2、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与教学岗位一致或相近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0名。
三、选聘范围
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和非遂平户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包含特岗期满教师(函询当地编制、人社部门)。
四、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或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配偶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外地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者荣获过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名 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3年以上(2020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包括特岗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师德优良;
8、以下三种情况的优秀教师可不受户籍、教龄条件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的;
(2)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的;
(3)所任教学科为我县紧缺学科(体育、美术、物理、生物)的。
五、选聘方式
选聘县外优秀教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选聘事项,并对拟选聘的县外优秀教师进行甄别、筛选,待资格审查后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5的比例进行笔试;1:1.2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成绩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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