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陈清教授团队2023年招聘1名博士后启事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教师资源,加强县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一)县一中面向县二中、三中高中教师公开遴选岗位10个。
(二)县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教师(含县二中、三中初中教师)遴选岗位17个。
(三)县示范小学面向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遴选岗位16个。
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0年—2022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县一中面向县二中、三中高中教师公开遴选岗位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在县一中支教教师不受年龄限制报名参加考试。
2.县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教师(含县二中、三中初中教师)遴选岗位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2022-2023学年在初中任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排名至少有1年位于全县前10名(含第10名),平均分至少有1年达到县平均及以上,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
3.县示范小学面向全县小学教师遴选岗位
(1)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所学专业或2022-2023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2)英语、音乐、美术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截止7月29日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2019年以来获奖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施甸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学年末县统测成绩登记表》原件,到县教体局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县一中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县示范小学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2023年7月30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4:30-17:3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20分为教师综合素养知识,按笔试卷面成绩的50%计入考核成绩。笔试以60(含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笔试成绩。需查分者,由任教学校统一登记后,于2023年8月2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同课异构进班上课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参加对应学科上课。
面试时间:2023年8月4日、5日。
面试地点:遴选学校(具体安排由遴选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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