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5名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2023年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部分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3年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参加福建省招聘新任教师统一考试,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 备注 |
1 | 莆田妈祖中学 | 中学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数学类 |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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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莆田妈祖中学 | 中学通用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教育学大类 |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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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莆田妈祖中学 | 中学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政治学类 |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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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莆田妈祖中学 | 中学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地理学类 |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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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计算机教育专业 |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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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统一笔试成绩为准,面试由湄洲岛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和监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有意者须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福建省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生个人信息表》、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各一份,在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湄洲岛北大道1566号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大楼2层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11室报名。
3.资格审核: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当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4.笔试加分:对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一并在报名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含报名情况)将在湄洲岛管委会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与地点:初定8月12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
4.面试内容与分值:
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
5.使用教材:
高中通用技术必修技术与设计1(地质出版社,主编:陈玲玲、王永丰,2020年7月第1版,2022年7月第3次印刷)。
初中数学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2022年6月第10次印刷);
初中政治(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2022年8月第6次印刷);
初中地理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年5月第2版,2022年7月第2版第11次印刷);
小学信息技术:四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编:颜亮,本册编著:刘国文、韩苗苗、胡红梅, 2020年11月第1版,2021年11月第2次印刷);
6.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7.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后,容缺入聘,如到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湄洲岛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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