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溪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安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7月27日至2005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4. 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招录后辅警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转正后全年薪资4-6万(包含五险一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复核、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笔试、体能和面试三部分构成,招聘结果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录满为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笔试:满分100分。法律基础知识测试100题:采取上机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笔试低于60分即判定不合格。应聘者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题库进行题目练习(附件3)。
(二)体能测试:体能达标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超过合格线即为过关,体能低于达标线即判定不合格。
项目 | 合 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男子1000米跑 | ≤4′50″ | ≤5′00″ |
女子800米跑 | ≤4′45″ | ≤4′55″ |
(三)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用人单位以面谈的形式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四)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依序递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费。
(五)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依序递补。
(六)递补和调剂择岗:
因政审、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优先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确定递补人选后,若仍有岗位空缺(包括无递补人选造成的岗位空缺,或面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的岗位空缺),将在同一招考单位范围内,从所有面试合格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递补人选、调剂择岗成功人选进行政审、体检。递补和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再次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23:59截止。
(二)报名方式:考生需仔细对照《安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条件要求,自行下载《安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后(其中,表格最下方的签名栏暂留空白不填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axga2010@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标注考生姓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0595-23265911。
(四)报名资格初审:收到报名邮件后,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在笔试测试前回复短信告知考生;初审不合格的,也会在笔试测试前电话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手机短信或者来电,报名后未收到来信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
(五)报名资格现场复核:
报名成功参加笔试的考生方需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复核,采取在笔试测试现场进行复核的方式。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在笔试测试考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复核: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有学位证的,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4)考生若符合以下情形,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公安民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在职民警配偶”须提供民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列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3.本公告由安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安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xlsx
安溪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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