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保靖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报请有关部门同意,保靖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不限男女)。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1、派出所辅警(3名)
职责:协助开展乡镇派出所治安防控、信息采集、户籍管理等警务辅助工作。
岗位:水田派出所2名、碗米坡派出所1名。
2、局机关辅警(4名):
职责: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安全保卫、处置突发性事件、看护、内勤等相关工作任务。
3、看护人员:(12名,男性11名,女性1名)
职责:监察留置看护。
4、交警大队辅警(1名)
职责:协助开展交通宣传、交通管理等。
5、驻村辅警(10名):
职责:协助开展农村治安管理工作、基础信息采集等。
岗位:阳朝乡科秋村村警、比耳镇水坝村村警、葫芦镇米塔村村警、新印村村警、吕洞山镇茶岭村村警、水田镇梁家村村警、复兴镇盐井村村警、清水坪镇马王村村警、糯里村村警、下码村村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
2、具有保靖县常住户籍(应聘驻村辅警须为本村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应聘驻村辅警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村警放宽至高中学历);
5、身高女性155cm以上、男性165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报考看护人员,男性身高172cm以上(体重60KG-70KG),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45KG-55KG)。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口吃、残疾、色盲、传染病等;
7、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服从工作岗位安排与调动;
8、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限工作日报名)
2、报名地点:保靖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711室)
3、所需资料:
①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③个人征信;
④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测试
测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引体向上,女子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锻炼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替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政审。
(五)聘用
根据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43-7718425)。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后由保靖县公安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与保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五年)。工资待遇参照辅警薪酬标准相关文件具体核定(包括:基础工资约2000元/月,层级工资200/月起,年底对在岗人员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约200元/月),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自行承担)。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经考核鉴定后,按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待增加编制后直接转正,不再进行其它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
15107492906(余)
15874372515(彭)
本次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保靖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5日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