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简介情况具体详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3日(周四)。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8月4日(周五)上午9:00-11:3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具体地址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学校将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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