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选调369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经研究,继续实行县直及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选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159人:
语文48人、数学44人、英语25人、科学6人、音乐9人、体育11人、美术6人、计算机5人、心理健康5人。
2.县直初中教师100人:
语文11人、数学13人、英语12人、物理9人、化学4人、生物12人、道德与法治13人、历史9人、地理10人、体育4人、计算机3人。
3.县直幼儿园教师62人。
4.县城周边乡镇小学教师27人:
(1)潋江镇小学6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2)埠头小学教师6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音乐1人、体育1人。
(3)长冈小学教师7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
(4)高兴小学教师8人:语文2人、数学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5.县城周边乡镇初中教师21人:
(1)埠头中学(兴国六中埠头校区)教师4人:数学2人、物理1人、生物1人。
(2)长冈中学(兴国七中长冈校区)教师5人:语文3人、英语1人、物理1人。
(3)鼎龙中学教师5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政治1人、生物1人。
(4)高兴中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7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类岗位统一实行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每人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
3.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修订版)》,凡参加选调择岗在新单位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
4.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过程中有诬告、恶意不实举报或无故上访闹事的,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原已审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统或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视为在编在岗,下同),教龄(指实际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下同)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师德良好,服从学校管理,农村小学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经历或村小教学点支教经历(45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小学教师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经历或村小教学点支教经历),农村初中教师近5年内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45周岁及以上农村初中教师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音、体、美专业教师报考音、体、美岗位的,不作班主任要求),本学年按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最低工作量,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并经现任教学校审核同意其参加选调报考。
3.所在岗位的教育教学质量在中等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或科学等学科以工作量考核。产假或短期病假人员按休假前一学年的教育教学质量计算。
4.各农村学校审核教师参加选调考试资格时,要分学科进行审核和排队,并且该学科教师同意报考和申请调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该学科所有教师总数的1/3,乡镇幼儿园同意报考和申请调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园正式教师总数的1/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类选调考试: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还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2)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3)2022-2023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4)2022年内参加选调教师考试已入闱但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根据相关规定及《兴国县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综合考核评估方案》(兴教科体发【2023】2号)考评结果运用中所列不得调动的对象。
【如果在考试之前评估结果还未发布,选调考试实行“先考试,后运用”原则,即可先参加考试,待评估结果确定后按结果执行,在拟录公示前所产生的缺额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名递补。】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报考县直小学及县城周边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或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研究生学历教师,教龄1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以教师资格证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同时与报考学科相同。
2.报考县直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或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研究生学历教师,教龄1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同时与报考学科相同。
3.报考县直幼儿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定向培养教师需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8月3日上午12: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院内二栋二楼(原进修学校食堂)。
3.报名须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单位介绍信(见附件2,用钢笔如实填写,其中有关教育教学质量情况须由本校教务主任填写,介绍信所填全部内容由校长审核把关且亲笔签名,属原借用人员的,须编制学校和借用学校同时盖章签字。)
(3)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3:00—5:00到原报名处领取。
5.纸质报名与现场小程序报名所填信息必须一致,不一致者报名无效。
五.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3.考试时间:2023年 8月7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 兴国三中。
六.录取与公示
1.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第一学历、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凡低于该学科平均分60%的人员,不予录取)。
2.潋江镇、长冈、埠头、高兴、鼎龙等县城周边小学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减一补一”的原则,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3.潋江镇、长冈、埠头、高兴、鼎龙公办幼儿园教师参加选调考试,根据秋季教师配备方案,如有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从未录取到县直幼儿园的教师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4.埠头、长冈、鼎龙、高兴等县城周边初中教师参加考试选调,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减一补一”的原则,从未录取县直初中相应学科教师的考生中进行补录。
5.列宁学校初中部今年没有考试选调计划。如学校教师参加县直学校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某学科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初中学科教师平均周课时量大于16节),则根据教学正常需要的原则,按报考志愿,从未录取县直初中相应学科教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选调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学科及名额根据减少情况确定。
6.拟录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取消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不予进行递补,转入下一年选调计划。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邓冬猛,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毕潋,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由庄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科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兴国县2023年考试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申请表.doc |
附件2:介绍信.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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