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省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林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93名。其中,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3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计划招聘7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1)报考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2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2)报考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2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招聘的岗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且截至2023年7月,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
7.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考生应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审档调档、工资核定、聘用)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7月,即到2023年7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3年以上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是指:考生应具备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关行业的3年以上企业相关经历,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签订合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要求一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8:30至8月11日11: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8浏览器)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http://www.jlssyzp.com),按照提示和要求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不戴眼镜)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jpg格式,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提醒考生注意:
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岗位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任免文件、本人自荐材料、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推荐材料,到报考岗位当地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审验。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网上报名时,须诚信填报退役军人相关信息,待资格复审时再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验,不属于退役军人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附件1中的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错峰报名。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8:30至8月11日15:30
市直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开发区岗位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由县(市)区、开发区组织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或研究生层次毕业证所列专业为一级学科并能提供证明与其下设二级学科为相一致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jlssyzp.com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11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8月9日8:30至8月13日24: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jlssyzp.com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缴费标准:笔试岗位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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