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优化配置县城学校的师资力量,满足搬迁群众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需求,经研究并报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乡镇学校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协助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1.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11人,除教研室以外的岗位类型为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
2.县城学校共遴选教师135人,其中县城初中65人,县城小学45人,县城幼儿园25人。
遴选岗位详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平塘县乡镇在编在册的初级中学、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工勤人员及金盆街道辖区内的学校教师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进入平塘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满3年(含特岗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与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遴选的。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实验小学。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含报名表张贴1张);
(4)近三年个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学校出具,县教育局干部档案服务中心审核);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6)所在学校出具到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遴选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期间内,到平塘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得分末位并列的增加遴选计划,同时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到所在单位(学校)向领导班子成员了解情况、征求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核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2)超出惩戒规则体罚学生;(3)违反《平塘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兼薪和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所列重点整治内容情形且尚未整改;(4)违反《信访工作条例》、《黔南州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情形;(5)本方案中不得参加遴选的7种情形之一。
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遴选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遴选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该岗位拟遴选人选。
六、遴选审批
将拟遴选人选报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被遴选对象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应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调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或因考生未阅读、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遴选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228186(平塘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8005(平塘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第四纪检组)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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