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含退出消防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平城区在职村(社区)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平城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与招聘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持有相应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报小学全部岗位。
(八)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临床类岗位的应具有执业医(药)师资格证书。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山西省、市、县(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将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设置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平城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成员及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委员满3年(截止2023年7月31日)、考核合格(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核减该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以《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于7月31日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办事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入口,进入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名信息。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2.诚信承诺
此次招考报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12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区教育局、区卫体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11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1日17:00至8月1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2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14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至17:00。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11:30前到大同市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16日9:00——8月19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并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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