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是隶属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科级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工程的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要求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8日出生);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sanya.gov.cn/)等媒体发布,后续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均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sanya.gov.cn/)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上午09:00—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hnhzhr.ikaowu.com)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3.报名时须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下载打印附件2,原件备验)。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专技岗十级”岗位的人员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中级工程师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8)报考“专技岗十二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
(9)承诺书(附件4)。
(10)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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