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五)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永嘉县内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差额、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可报考全额事业岗位。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9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办法与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形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网络形式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永嘉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为101、102)”的考生,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yjslbgs@126.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意向应聘岗位代码及姓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至8月1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7-67951923。
报考“永嘉县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岗位代码为103、104)”的考生,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723206808@qq.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意向应聘岗位代码及姓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至8月1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7-57669177。
网络报名确认:网络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2023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直接插入报名表,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国(境)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为县外前来报考的,还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招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3.计划核减(取消)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其中岗位代码为103、10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8月19日9时。
已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人员登录网站(http://ks.rs.yj.gov.cn/zkzcx.aspx)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3年8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聘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察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察对象,要主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6.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8月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3年8月5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以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8月9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
(十二)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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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3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3/7/28/art_1229248320_4186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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