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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33-0111

2023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33人公告

2023-08-01 13:09:3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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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港航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中心直属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将本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直属各航道养护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0771-4823287。

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自治区桂林航道养护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安路8号,0773-3679736。

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

(二)直属各船舶检验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梧州、贵港、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南宁市淡村路3-1号,0771-4834550。

自治区柳州船舶检验中心:柳州市弯塘路12号,0772-2802038、2834702。

自治区梧州船舶检验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龙海一路2号,0774-2832432、2836018。

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782号,0775-4206061。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北海市海城区鸿正路10号,0779-3153719。

(三)直属各引航站

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防城港、北海引航站,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外国籍船舶及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钦州港融和大街20号(钦州港行政商务中心区大榄坪大街和友谊大道交汇处),0777-3888609。

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中环花园对面),0770-6109801、6109826。

自治区北部湾港北海引航站: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14号,0779-3922381。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3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分为具体专业(如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等)、专业大类(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不限三种。其中,设具体专业的岗位,只能在该岗位明确的专业中选择报考;设专业大类的岗位,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相应的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08:00至2023年8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所需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报名。

(3)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无法联系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31日08:00至8月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0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笔试前2天可开始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三)考试及考核

除要求高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要求相当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面试的岗位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改为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根据同一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布。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并公布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3.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直接考核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以及直接面试的岗位分数相同时,同分人员同时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其中,直接考核岗位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并择优录用。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考核形式: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原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⑤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⑥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

⑧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拒不配合考核,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

⑨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等额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若无递补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3.一经聘用,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一经聘用,应聘人员未按照用人单位出具的《报到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5.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3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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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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