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定县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平定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24名。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平定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高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限制,不占计划聘用名额,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四、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符合引才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学历、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岗位表》(附件)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平定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通告公示”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pd.gov.cn)“公告通知”栏、阳泉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阳泉人才发展集团官网(www.yqrcjt.com)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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