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张掖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共5名,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县级工会加强年”暨强县级工会行动,配强基层工会人员力量,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决定,民乐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其中民乐工业园区职工服务中心1名),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和建家活动;
2.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3.向职工宣传普及《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
4.推动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6.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职工心理适应能力,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7.帮助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投身建功立业,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推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参与“五小”群众性活动;
8.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9.做好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热爱工运事业,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
3.本次招考年龄限在28岁以上、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之间出生者皆可报名),持有会计证者可放宽至45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民乐县户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民乐户籍,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5.性别限定详见招聘岗位简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民乐县总工会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条件资格、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4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民乐县人民政府网,认真阅读《民乐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或《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好的《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或《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到县总工会二楼职工服务大厅(民乐一中正门口东侧)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初审反馈:县总工会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确定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现场反馈和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为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进行统一调剂。
(三)考试
本次考试拟定于8月中旬,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工会相关知识及劳动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总工会组织开展。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总工会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提供证明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考察和体检程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县总工会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资福利根据《张掖市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1.工资标准。聘用人员月工资总额4200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医疗及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670元)的150%确定;工龄工资按照每满一个工龄年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确定(工龄从与县总工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之日起计算),累计增加不超过1000元/月;岗位津贴为300-500元/月。
2.社会保险。县总工会按照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3.福利待遇。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计提工会经费等相应的福利待遇,县总工会办理职工互助保障。
四、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2.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不履行聘用合同的,予以解聘;
3.民乐县总工会每年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2.本公告由民乐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4426345(民乐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936-4421193(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民乐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简表
民乐县总工会
2023年7月31日
原文标题:民乐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sml.gov.cn/gggs/202307/t20230731_1086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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