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3年秋季我市市属中小学招生办学的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龙岩市市属中小学2023年专项扩招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市属中学
招聘学校 | 学段 | 招聘岗位及数量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地理 | 合计 | ||
龙岩学院附属中学 | 初中 | 1 | 1 | ||||
龙岩市实验学校 | 初中 | 1 | 1 | 1 | 1 | 4 | |
合 计 | 1 | 1 | 1 | 1 | 1 | 5 |
(二)市属小学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及数量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科学 | 音乐 | 合计 | |
龙岩市松涛小学 | 3 | 3 | 1 | 7 | |||
龙岩市松涛第二小学 | 3 | 2 | 5 | ||||
龙岩师范附属小学 | 1 | 3 | 2 | 1 | 7 | ||
龙岩市教科院附属小学 | 2 | 3 | 3 | 3 | 11 | ||
龙岩市实验学校 | 6 | 1 | 1 | 8 | |||
合计 | 14 | 9 | 2 | 6 | 5 | 2 | 38 |
岗位要求详见《龙岩市市属中小学2023年专项扩招新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和龙岩市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已录用或拟录用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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