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余东镇工会力量,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受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委托,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余东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经历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以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人民南路165号)8406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是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本次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余东镇组织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查,报考人员对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三部分组成。
1.笔试(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等,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适岗评价(100分)。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适岗评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如人数不足3:1,全部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6.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按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适岗评价20%,合计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总工会组织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照海门区现有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执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励构成。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3.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余东镇党委。
咨询电话:0513-82630567
监督电话:0513-82632013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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