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59人公告,原文如下: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回引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聊城市茌平区决定实施2023年“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驻聊的中央、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育类不含备案制人员),主要包含以下人员:
(一)本人或配偶具有茌平行政辖区户籍;
(二)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三)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四)本人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五)配偶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计划回引59人,其中教育类岗位28人、卫生类岗位31人。引进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教育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高中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卫生类岗位要求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4),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复印件、从业资格证(教育类须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归雁兴茌人才回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9日16:00
报名邮箱:教育类岗位报送至cpxjyjrsk@lc.shandong.cn;
卫生类岗位报送至cpwjjzgk@163.com。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不再接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0日
《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能力测评
岗位测评分别由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评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
1.岗位汇总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申请表
5.报名须知
附件:
附件1:2023年“归雁兴茌”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4: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申请表.docx
附件5:报名须知.doc
原标题: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归雁兴茌”人才回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ywdt/tzgg/202308/t20230801_4388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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