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签订协议、体检,有20名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按照《海城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考核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人档案材料
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交到用人单位。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5日前,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上报到用人单位。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用人单位办理。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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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海城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 校园招聘考核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308/016910426472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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