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红河州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因工作需要,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居住在弥勒市辖区范围内,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男性公民,不限户籍。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3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男性,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口吃、无纹身、左右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7、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有涉嫌吸食毒品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3年8月4日至8月13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在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勤务保障中队四楼411室报名(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太平路)。
(二)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六、体检、政审
(一)政审。符合招聘条件且面试通过的,发放政审表,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二)体检。政审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
七、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按2050元保障(含保险),试用期满转正后每月4500元保障(含保险),统一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本公告由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警官,咨询电话:0873—8883818。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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