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整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决定在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30人,其中,城区社区29人,乡镇社区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或公益性岗位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 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8.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林海映山红、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报名,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林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与职位条件相关的聘用合同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自行带回,领导小组办公室只留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三楼党办(火车站西侧,0453-5617903)。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和电子版照片,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4. 资格审查及结果:资格审查工作和报名同步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按照相应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条件
报名截止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如通过审查人数与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达不到5:1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统筹调剂)。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先笔试后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使用四舍五入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参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内容,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命题:命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命题,命题工作全程保密。
(3)加分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5分。
(4)发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5)公示:考试结束后,将应聘者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林海映山红、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社区工作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拟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名单在林海映山红、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察与体检。如末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重新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与体检。
(五)体检及选岗
1.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 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社区工作者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 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选岗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林海映山红、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程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离开工作岗位。如服务期未满,参加其他单位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需先辞职后报考。
3. 待遇: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五险一金”,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同等标准执行。
四、特别提示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3—5617903
招聘监督电话:0453—7117917
附件1:海林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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