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83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了适应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县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昭平县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已入围体检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户籍、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30至8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47.93.192.66/zhaopingrs/info/index.html)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填报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所产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面向昭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招聘的岗位(昭平县文竹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审核推荐、县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3日8︰30至8月1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3日8:30至8月1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于2023年8月14日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8月15日8:3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须于8月15日17:00前完成。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8月17日8:30—8月20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四、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考一科。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报考医院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岗位、学校岗位、医院岗位的划分详见《计划表》中“备注”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务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另行发布面试公告。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须于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到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审查单位详见《计划表》中“资格审查单位”栏)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1.《报名登记表》(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3.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4.《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5.推荐意见(报考昭平县文竹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乡镇党委或政府推荐意见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到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不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面试测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严禁面试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布后,请进入体检的考生立即前往考务办公室(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要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以此类推。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资格审查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政策咨询电话:0774-2566089(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电子邮箱:zprsglg@163.com);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1:2023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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