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东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8月10日16:00
笔试时间:8月17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有关规定,启东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度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启东市乡村定向师范生、优质师范生和2023年新招聘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8月10日16:00。
(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8月11日16:00。
(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923705、0513-80923706、0513-80923711。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8月8日~8月12日期间0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8月8日~8月12日期间09:00~17:00。
(3)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8月13日10:00。
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1)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2)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8月13日14:00~17: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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