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大城门户、森林城市、活力高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高坪创新创业,根据《“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和《高坪区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发布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和“人才兴区”战略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2023年,全区引进优秀人才322名。其中,“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需求307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企业290名);“人才兴区”战略人才需求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企业的人才引进由企业组织实施,相关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坪区域外的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类别的,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执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范围内;高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人才兴区”战略引才范围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嘉陵江英才工程”
机关事业单位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8:00截止。后期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与“人才兴区”战略同步进行。
(2)“人才兴区”战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pq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电子扫描件1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张;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各1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复审环节。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工作。
2.现场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地址:南充市高坪区蓝天路航空港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3楼。
3.现场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综合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对区委党校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对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与现场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其他非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高坪区事业单位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招引人才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报考的人员也可以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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