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第一批招聘专任教师20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是经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支撑和保障北航中法航空学院在杭办学。研究院将按照“高水平、新机制、国际化”的办学定位,以紧密的产教融合和一流的科学研究支撑北航中法合作办学。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人,按考核先后顺序招满即止,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邮箱talent_zfai@buaa.edu.cn发送简历等应聘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科研奖励、专利、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
(4)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自动回复为准。
3.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面试时将报名材料原件送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并留下复印件。
(二)材料初评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评,主要评估其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或相关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学科方向需求匹配度等,确定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评结果。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面试比例限制。初评通过人员来院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核。
2.考核形式:考核主要以面试的形式开展,考核内容由专家组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拟定,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教学试讲、学术报告、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心理测评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研究院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符合政策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联系方式
关于本次招聘具体事宜,请向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0571-89308160
邮箱:talent_zfai@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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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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