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恩施咸丰县县直教育单位和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1名公告
为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解决部分县直教育单位、城区学校人员不足,经县委编委、县人社局同意,县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城区部分学校拟公开选调教研员和教师,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咸丰县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数量及要求
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咸丰县选调教研员、城区教师计划表》(附件5)。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教研员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精通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的文稿撰写;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管理能力;
6.遵守社会公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不低于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教师。
4.近六年必须连续任教初中数学且至少有两年任教九年级数学。
5.乡镇初中及以上学校现任校级或中层管理干部和教研组长。
6.教学业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人最近的两年中考成绩高于全县同级同类67%的班级水平。
7.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本学科(招聘岗位)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湖北好课堂、教学技能大赛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被聘为咸丰县学科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团队成员、州级学科技能大赛评委、州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州中考命题库成员并参加过中考命题的视为满足条件。
四、城区教师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不低于选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均需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2019年及以前在本县入职进编的,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及公办幼儿园定向培养教师除外。
3.报考岗位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只限在中学任教的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只限在小学任教的教师中选调,经组织同意跟岗学习、驻村等教师按最近任教学段学科认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六、报名与笔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县教师发展中心报名,每名教师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咸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联系电话:0718-6821203。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研员提供: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2)《咸丰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
(3)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教学教研成果、行政表彰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中心学校)同意报考教研员岗位证明(附件2)。
2.教师提供: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2)《咸丰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中心学校)同意报考城区教师岗位证明(附件4)。
(四)笔试
此次拟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岗位。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10日14:30-17:30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城区教师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
(2)教研员笔试内容:教研员笔试内容在同学科教师试卷内容基础上加试一题(此题分值20分)。
3.笔试成绩
(1)教师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教研员笔试成绩:总分120分。
七、面试
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
(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10:00。9:45未到达安检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育德楼(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张家沟,咸丰县消防队后面)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教研员岗位
教研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能力、组织、管理和思维能力。面试形式为10分钟无学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
2.城区教师岗位
城区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讲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面试成绩
1.教研员岗位:无学生讲课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城区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为应试者的实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复核后由报分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须知
1.进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早上9:00开始安检,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并装入写好姓名的信封后,同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电子手环、提包、资料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标志物等)一律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封闭管理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凡面试当天超过早上9:45仍未到达安检处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候考要求。考生在候考室签到候考,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考生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得离开。上厕所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携带的物品须寄放在安检处指定位置。
3.备课要求。考生在候考室分学段、学科抽签,由引导员按顺序引导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结束后,将备课稿纸带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能带出考场。
4.面试要求。由引导员引导考生从备课室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只报考号,不准通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5.成绩确认及离场要求。当考生面试完毕后,各考官按评分要素打分;考生退出面试室,在考场外等候。分数计算出来之后,计时员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通知上一位考生进入考场,由计分员现场向考生报分并宣布最后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后在安检处领取寄存物品迅速离开,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在考区停留。
6.考风考纪。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面试过程中不得泄漏任何个人信息,任何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加分
(一)教研员岗位加分
最高加分为5分,三轮考试后入围教师中教科研成果和行政表彰表扬总得分最高者加5分,其他教师根据比例折合计分。
(二)城区教师岗位加分
1.所报考学段学科2023年春季期末统考平均分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10%(含)的计3分,前10%至前20%(含)的计2分,前20%至前30%(含)的计1分(2023年春无期末统考成绩的教师,以所报学段学科五年内春季全县统考最近一年的成绩为依据);
2.获得2023年咸丰县教育系统“迎州庆”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表彰的,按《2023年咸丰县教育系统“迎州庆”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实施方案》第六项第三款加分。
3.累计加分超过5分者,作5分计。
八、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一)教研员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笔试成绩×60%+无学生讲课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10%+加分。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二)城区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三)总成绩将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
九、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笔试成绩仍一致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若所有成绩一致,则加试面试,高分者进入考察。本次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十、公示和调动
考察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岗变薪变的原则执行工资待遇,一年内,不参与所在单位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有空岗的,可直接聘任对应岗位。
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丰县县直教育单位和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8-6821203。
咸丰县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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