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枣庄台儿庄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教师招聘47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及前期教师招聘情况,经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4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13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9:00—8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3日11:00—8月15日11:00
请登录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网站报名。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免冠正面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8月14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3日11:00—8月14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3日11:00—8月15日11: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生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完成缴费后下载打印《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网上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要求在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同一岗位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需上传下列材料的原件: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8月14日17:00及以前);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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