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123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0〕19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礼遇优待”教师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制(雇员制)幼儿园教师1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历与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岗位
招聘计划123名,招聘具体岗位另行发布。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8时--8月13日18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必要信息和上传必要证件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4日8时--18时。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平台不对未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时—11时。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15日14时—8月16日12时。初审通过之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5.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前1天,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共100分)
1.笔试形式:笔试科目题型含主、客观题两部分,闭卷作答。
2.笔试科目及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包括对教学基本规律的把握、对教学片断的辨析等,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延伸阶段专业知识及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8月18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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