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16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湖南医药学院的直属型附属医院,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选择“人才招聘”中的“应聘申请”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以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资料为有效报名,报名后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成功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录取登记表。
(5)应聘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资格但未注册的,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医药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45-2232513(纪委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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